买房交的定金可以退吗
购买房屋的话一般是需要交纳定金,而有些的购房者在缴纳定金之后可能会出现反悔的现象,要求开发商退给自己的定金,这种情况在平时也是相对比较多见的,那么购房定金可以退吗?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
一、购房定金可以退吗
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退还购房定金
购房定金是一种为了缔结合同或履行合同而采取的一种担保形式。不想买房了定金能不能退还,要看具体的情况:
1、如果开发商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格的,那么不想买房,定金可以退回。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
2、如果不想买房是因为开发商存在欺诈等行为,或者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对合同条款协商不下,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也是应当退还购房定金。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比如,由于发生了不可抗力导致购房者无力支付房款,那么也可以要求退回定金。
4、在武汉市房地产限购情形下,部分购房人存在侥幸心理,伪造身份信息或购房信息,未通过房地产部门限购审查的,或在开发商销售人员误导下交付定金的,由于不具备购买商品房的身份条件,在此情形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或认购协议均是可以依法撤销,购房者有权要求返还已支付的定金。
三、交的购房定金一般是多少
定金的数额原则上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但担保法对其最高限额又作了限定,即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意图显然是限制给付数额过大的定金,将定金的惩罚限定在一定的限度内。
定金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为确保合同的履行,由一方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预先向对方交付的一定款项。债务人履行债务后,给付定金的一方有权收回定金,或者将定金抵作价款;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将双倍的定金返还给付定金的一方。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值得一提的是,签订正式的房屋预售契约之前,买卖双方签订的有关认购书(或称意向书)并不是房屋买卖契约,不具备房屋预售契约的法律效力,只是一份广义的合同。若认购书中有定金条款,则若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后反悔,发展商有权没收购房者的定金;若发展商违约,不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则购房者有权要求发展商双倍返还定金。如果认购书中约定的只是订金,那么就不具备定金的法律后果了。
综述,对于购房定金的交纳要了解一下相关的手续再考虑清楚,决定要购买的情况下再交纳定金,避免自己没有拿定主意的情况下,缴纳定金之后出现反悔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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